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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0年1月2日起,由內政部核發之中華民國居留證編碼格式變更,請公告周知。

2020-12-15• 其他

發文單位:總務處出納組
業務承辦:陳怡婷
聯絡電話:29052240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一、自該日起,新申請者及符合資格換發者,將採用新式編碼,原有之統一證號將登載於居留證背面。
二、外來人口﹝非居住者﹞舊式編碼前兩碼皆為英文字母,新式編碼則比照國人格式,採「1碼英文加上9碼阿拉伯數字」。第一碼為區域碼,依申請地區分別。第二碼為性別碼,8為男性,9為女性。
三、敬請各單位業務承辦人日後核銷請款,檢附居留證時務必確認有效居留期限。
四、相關規定請參照內政部移民署說明。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23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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