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紓困補助要點(本公告相關附檔可逕自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及運用)
2021-06-09• 其他
發文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曹育榕
聯絡電話:29052299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一、為減輕學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所造成之就學及生活衝擊,學校對於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期間,受疫情影響的學生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以減輕學生及家庭經濟負擔。
二、補助項目如后:
(一)紓困助學金:
A案:補助新臺幣9,000元整。
B案:加發補助新臺幣9,000元整(須檢附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依學生租屋地點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200元至1,800元,除前項檢附資料外,需另提供校外宿舍租賃契約影本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三、本案受理期程如后:
(一)應屆畢業生: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請於辦畢離校手續前,因不具學籍將無法補助)。
(二)在校學生:得於本補助要點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
四、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同時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要點之緊急紓困助學金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由同學自行對最有利條件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五、申請所需附件可逕自「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及運用(http://life.dsa.fju.edu.tw/news/20210608-01.html)。
六、申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之方式,請同學參考運用:
(一) 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二) 線上申請:請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辦理。
網址: https://ep.land.nat.gov.tw/Home/SNEpaperKind
(三) 使用 7-11、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緊急紓困助學金承辦人:(日間部)陳臣民先生 2905-2299、(進修部)鄔文萍小姐 2905-2246。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承辦人:李錫勳先生 2905-2054。
二、補助項目如后:
(一)紓困助學金:
A案:補助新臺幣9,000元整。
B案:加發補助新臺幣9,000元整(須檢附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依學生租屋地點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200元至1,800元,除前項檢附資料外,需另提供校外宿舍租賃契約影本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三、本案受理期程如后:
(一)應屆畢業生: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請於辦畢離校手續前,因不具學籍將無法補助)。
(二)在校學生:得於本補助要點發布後至110年8月31日。
四、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同時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要點之緊急紓困助學金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由同學自行對最有利條件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五、申請所需附件可逕自「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及運用(http://life.dsa.fju.edu.tw/news/20210608-01.html)。
六、申請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之方式,請同學參考運用:
(一) 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二) 線上申請:請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辦理。
網址: https://ep.land.nat.gov.tw/Home/SNEpaperKind
(三) 使用 7-11、OK、萊爾富及全家四大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緊急紓困助學金承辦人:(日間部)陳臣民先生 2905-2299、(進修部)鄔文萍小姐 2905-2246。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承辦人:李錫勳先生 2905-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