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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愛校建言」使用規範及注意事項

2022-03-21• 其他

發文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業務承辦:劉得興
聯絡電話:3031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公告「愛校建言」使用規範及注意事項
依據:輔仁大學愛校建言實施辦法
公告事項:
一、愛校建言以增進校園和諧,強化師生員工彼此的良性互動為目的之溝通管道。
二、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及塑造友善校園目標,請共同遵守愛校建言實施辦法。
(一)愛校建言以全校性事務為原則,非全校性之建議事項或屬個人事宜,應轉知單位或所屬院(部)、系(所)單位主管反映,以爭取時效並尋求協助解決。
(二)建言內容若涉及當事人(學生或教職員工)之隱私、批判性質,則採個別回覆方式處理,不公布週知。
    附件檔案:
  1. 愛校建言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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